【住退宿】111學年碩二及博四以上學生畢業退宿、延長住宿及112學年延畢住宿申請作業規定
主旨:公告111學年碩二及博四以上學生畢業退宿、延長住宿及112學年延畢住宿申請作業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申請對象:碩士班二年級、博士班四年級以上或碩士班、博士班延畢學生。
二、申請區分、受理時間及說明:
(一) 畢業退宿:
碩二及博四以上畢業學生,請依規定辦理退宿作業。
- 退宿期限:112年6月18日17時前。
- 受理時間:自112年5月9日9時起至112年5月23日17時止,請至以下表單連結填寫退宿登記。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SSDUWW1qNEtyma5X8)
- 退宿程序:畢業退宿時請同學:(1)確認住宿費與電費均已繳清、(2)於112年6月18日17時前將寢室淨空及打掃完畢、(3)到宿舍服務組各服務站(翠亨A棟、翠亨L棟、武嶺三村)繳回寢室鑰匙及取消門禁後,即可搬離宿舍。
(二) 延長住宿申請(延長至暑假結束前畢業):
目前是碩二或博四以上住宿生,若無法於112年6月18日前完成退宿,需延長至暑假畢業離校者,需申請延長住宿。
1、受理時間:112年5月9日9:00 起 至 5月23日17:00止,請至以下表單連結填寫延長住宿登記。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uB5J184cKYi18AHM9 )
2、住宿期限:自112年6月18日至8月20日止。延長住宿僅能申請暑假全期住宿,住宿期限屆滿後,請依畢業退宿程序辦理退宿。
3、收費標準:依暑期住宿費繳交暑期全期費用。暑期住宿一經申請即無法取消及退費,申請前請慎重考量。
4、繳費方式:6/16後請至學雜費繳費系統列印繳費單,完成繳費後始得入住。
(三) 延畢生住宿申請:(如為大四延畢生,亦請填寫此表單)
凡無法如期畢業之碩二及博四以上之延畢學生,均可申請延畢(下學年)住宿。
1、受理時間:112年5月9日9:00起 至 112年5月23日17:00止,請至以下表單連結填寫延畢住宿登記。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ViVv8RV2f3DrDeCt8 )
2、床位安排:碩二及博四以上延畢生住宿申請,將依登記先後順序候補碩士班宿舍空餘床位;若床位不足,原住校生之候補順序優先於非住校學生。
3、申請結果公告:112年6月12日上午12時前公告於宿服組網頁。
4、繳費方式:申請延畢住宿學生,學期住宿費將合併於學雜費繳費單內,請自行上網列印繳費單完成繳費。
5、延畢生若需申請暑期住宿請依<112學年度暑期住宿申請作業規定>另行申請。
三、其他規定事項:
(一) 申請延長住宿學生(住宿至8/20止),可住宿於原寢室。
(二) 申請延畢住宿學生,若有候補到床位者,請於112年6月16至18日搬遷至新分配之寢室住宿,寢室床號請至宿服組網頁最新消息查看。
四、承辦人:宿服組戴鈺芳,電話(07)5252000轉2922,信箱rosatai@mail.nsysu.edu.tw
五、本組聯絡電話:專線分機5936、5937或(07)525600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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