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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3學年度暑期住宿申請作業規定


 申請資格: 113學年有床位者、碩博士班新生、有必要申請暑宿的應屆研究生(需有指導教授簽名)

一、暑期住宿方案:113年暑假採集中住宿,開放「全期暑宿」及「半期暑宿」供申請。

(一)、暑宿全期:自113年7月1日(一)17:00起至8月23日(五)中午12:00止。

(二)、暑宿第一期:自113年7月1日(一)17:00起至7月29日(一)中午12:00止。

申請暑宿全期/暑宿第一期,且112學年第2學期有床位者:6月24日12時清宿後,即可搬至暑期集中住宿床位,並續住至暑宿開始。若暑期集中住宿床位之原住者尚未清空時,宿服組需時間處理,請耐心等候。

(三)、暑宿第二期:自113年7月26日(五)17:00起至8月23日(五)中午12:00止。

  • 申請暑宿全期/暑宿第二期,且113學年第1學期有床位者:請於8月19日(一)至8月23日(五)期間由暑期宿住宿床位搬至113學年度床位,並可續住至開學。
  • 113學年沒有床位者,請務必於8月23日中午12時前清空離宿。

二、申請日期及床位公告日期:

112-2有床位但113-1沒床位者不符合申請資格。

三、申請對象及申請方式:

(一) 113學年度有床位之舊生

網路申請。請至本校宿舍服務組網頁,點選「相關網站連結《通辦網》」→「學生宿舍申請」。通辦網: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ONAMS/

(二) 113學年度有住宿之碩士班新生

申請113學年住宿並獲中籤之同學始得申請暑宿。採網路申請,請於中籤公告後至本校宿舍服務組網頁,點選「相關網站連結《通辦網》」→「學生宿舍申請」。

(三) 112學年度研究所應屆畢業生

紙本申請。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如因口試需求須申請暑期住宿,需填寫附件「應屆畢業研究生暑宿申請表」,經指導教授簽章後始得申請暑宿,且最遲需於8月23日中午12:00前離宿

(四) 不開放大學部新生申請暑期住宿。

四、收費標準及繳費

  • 舊生請自行至學雜費系統列印暑期住宿繳費單,並於入住前出示繳費收據始得辦理入住。
  • 碩士班新生請至「全方位管理系統」繳費,入住時請出示系所錄取證明(錄取通知單或截圖等頁面,佐證為本校碩士班錄取生)及繳費證明/收據,始得辦理入住。(全方位管理系統操作說明將於開放繳費後公告於宿服組官網)

五、其它注意事項

  • 暑宿取消:暑宿住宿日(含)開始則不受理取消及退費,申請時請同學謹慎思考。

全期暑期及半期暑宿第一期於6月21日17:00前可取消住宿;半期暑宿第二期於7月25日前可取消住宿。若要取消暑宿,請親至宿服組辦理。

  • 本年度暑假將實施清宿與集中住宿
    1. 沒有申請暑期住宿者請於113年6月24日中午12:00前清空原床位所有物品並完成離宿流程(自行列印繳清電費及住宿費、清空宿舍並拍照/錄影、至所屬服務站繳回鑰匙及刪除門禁)後離開宿舍。
    2. 有申請暑宿者請於113年6月24日中午12:00前清空原床位所有物品後,即可搬至暑期集中床位住宿。
  • 暑期清宿期間不提供物品寄放,以下例外:
    1. 僅供僑生、陸生、外籍生寄放物品每人限放2箱+1床墊,床墊請以大黑色塑膠袋包好,其它物品需裝箱貼好學號姓名,未裝箱者不予寄放。貴重物品請勿存放,本組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。(寄放地點另行公告)

    1. 冰箱暫放:113學年度有床位之舊生,清宿後可將冰箱置於舊寢室(L棟同學置於1樓大廳),因暑期各棟寢室可能有暑宿學生、遊學團、或廠商進入,請務必將冰箱電源拔除並以大塑膠帶包好/封好,置於原寢室角落。惟暫放寢室之冰箱於暑假期間有損傷或遺失,本組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,請謹慎考量。
  • 承辦人:宿服組戴鈺芳,信箱rosatai@mail.nsysu.edu.tw
  • 本組聯絡電話:專線 (07)5256001或分機5937

學務處宿舍服務組 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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