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3學年寒假住宿/離宿注意事項
113學年寒假住宿/離宿注意事項
★下學期不續住者
- 請依宿服組公告時間辦理線上退宿申請(辦理流程預計11月底公告),逾期申請退宿者,需於上班時間親自至宿服組辦公室填寫紙本申請,且將衍生相關違約金(請見第4點)。
- 已完成線上或紙本退宿申請之同學,最遲應於114年2月7日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流程。
- 【離宿流程】
- 退宿前應完成床位清潔及物品清空,並以手機錄影存證(需從門牌開始錄至已清空的床位、書桌及櫃子)
- 至各宿舍服務站填寫離宿單,出示已清空床位之影片經宿服員確認、繳回寢室鑰匙、結算電費、並取消宿舍門禁系統進出權限後,才算完成離宿手續。
- 113-2申請退宿日期與罰款
申請退宿日期 |
申請方式 |
罰 款 |
113年12月6日~12月20日 |
線上申請 |
無罰款。 |
線上申請結束至學期結束日 113年12月23日~114年1月13日 |
紙本申請 |
無罰款。 |
學期結束至開學前31天 114年1月14日~114年1月17日 |
紙本申請 |
罰款1/5下學期住宿費 |
開學前30天至開學前一天 114年1月18日~114年2月17日 |
紙本申請 |
罰款1/4下學期住宿費 |
開學日起:114年2月18日起 |
紙本申請 |
需繳交全額住宿費/不退費 |
|
★下學期續住者
- 本年度寒假不清宿,寒假住宿也不需另外申請。(下學期續住者不需辦理離宿,也不需繳回鑰匙)。
- 過年期間不關宿,也不需集中住宿。
- 本校宿舍環境潮溼,寒假未留宿者請做好床墊及個人物品的防護與防潮措施(例如用塑膠袋包好、放置防潮包等),以減少發霉情形。
- 離開宿舍前務必鎖好門窗,以免猴子入侵。
- 寒假期間宿舍區公共區域仍會有工程進行。
- 提醒同學帶走貴重物品,留下的東西要收到櫥櫃內鎖好,以免物品遺失、損壞或髒污。宿服組對於寒假期間放置於寢室內之物品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。
宿服組公告 113.11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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