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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3學年寒假住宿/離宿注意事項

113學年寒假住宿/離宿注意事項

★下學期不續住

  1. 請依宿服組公告時間辦理線上退宿申請(辦理流程預計11月底公告),逾期申請退宿者,需於上班時間親自至宿服組辦公室填寫紙本申請,且將衍生相關違約金(請見第4點)。
  2. 已完成線上或紙本退宿申請之同學,最遲應於114年2月7日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流程。
  3. 【離宿流程】
  1. 退宿前應完成床位清潔及物品清空,並以手機錄影存證(需從門牌開始錄至已清空的床位、書桌及櫃子)
  2. 至各宿舍服務站填寫離宿單,出示已清空床位之影片經宿服員確認、繳回寢室鑰匙、結算電費、並取消宿舍門禁系統進出權限後,才算完成離宿手續。
  1. 113-2申請退宿日期與罰款

申請退宿日期

申請方式

罰 款

113年12月6日~12月20日

線上申請

無罰款。

線上申請結束至學期結束日

113年12月23日~114年1月13日

紙本申請

無罰款。

學期結束至開學前31天

114年1月14日~114年1月17日

紙本申請

罰款1/5下學期住宿費

開學前30天至開學前一天

1141月18日~114年2月17日

紙本申請

罰款1/4下學期住宿費

開學日起:114年2月18日起

紙本申請

需繳交全額住宿費/不退費

  • 線上申請截止後仍想退宿者,需於上班時間親自至宿服組紙本申請,退宿日期以申請當日計算。

 

★下學期續住

  1. 本年度寒假不清宿,寒假住宿也不需另外申請。(下學期續住者不需辦理離宿,也不需繳回鑰匙)。
  2. 過年期間不關宿,也不需集中住宿。
  3. 本校宿舍環境潮溼,寒假未留宿者請做好床墊及個人物品的防護與防潮措施(例如用塑膠袋包好、放置防潮包等),以減少發霉情形。
  4. 離開宿舍前務必鎖好門窗,以免猴子入侵。
  5. 寒假期間宿舍區公共區域仍會有工程進行。
  6. 提醒同學帶走貴重物品,留下的東西要收到櫥櫃內鎖好,以免物品遺失、損壞或髒污。宿服組對於寒假期間放置於寢室內之物品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。

 

宿服組公告  113.11.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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