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  

Top

【公告】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/退宿申請及寒假住宿注意事項

一、114-2 住宿申請

(一) 申請時間:114年12月03日10時起至12月17日17時止

(二) 申請資格:114學年第1學期沒有住宿,但第2學期有住宿需求之學生,均可申請。

(三) 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。請連結<宿舍服務組>網頁à 相關網站連結à 點選『通辦網住宿申請』à『學生宿舍申請』。(通辦網網址: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ONAMS/ )

(四) 申請結果:114年12月31日前公布於宿服組網頁

(五) 入住日期:115年02月14日起可辦理進住。(不開放提早入住)

(六) 注意事項:

1、114學年第1學期已住宿學生宿舍,且第2學期仍要續住之同學,不必再上網申請住宿,由宿服組統一完成第2學期續住作業。

2、寒轉生及復學生住宿申請將於1月底另行公告於宿舍服務組官網。

 

二、114-2 退宿申請:

(一) 申請時間:114年12月03日10時起至12月17日17時止

(二) 申請資格:114學年第1學期住宿學生宿舍,第2學期不再續住之學生(無論第2學期是畢業、休退學、還是個人因素不續住皆需申請)

(三) 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連結<宿舍服務組>網頁à 相關網站連結à 點選『通辦網住宿申請』à『學生宿舍申請』。(通辦網網址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ONAMS/ )

(四) 申請結果:114年12月22日前公布於宿服組網頁

(五) 注意事項:

1、已完成退宿申請之同學,最遲應於115年2月2日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流程離宿前應繳清電費、完成寢室物品清空及清潔後,至各服務站(B棟1樓、L棟1樓、武三村1樓)繳回寢室鑰匙,並取消宿舍門禁系統進出權限,才算完成離宿手續

2、依本校宿舍管理要點第二十三點,未於期限內完成離宿流程者,將勒令搬離並依校規處理,且按逾期日數負擔行政手續費每日新台幣 500 元。

(六) 逾時申請:逾期申請退宿者(錯過網路申請),需於上班時間親自至宿舍服務組辦公室(A棟1樓)填寫紙本申請,且將衍生相關違約金

(七) 114-2申請退宿日期與違約金:

 

三、寒假住宿注意事項

(一) 自113學年起,上學期住宿已包含寒假住宿,故本年度寒假不清宿,寒假住宿也不需另外申請。

(二) 過年期間不關宿,也不需集中住宿。

(三) 本校宿舍環境潮溼,寒假未留宿者請做好床墊及個人物品的防護與防潮措施(例如用塑膠袋包好、放置防潮包等),以減少發霉情形。

(四) 離開宿舍前務必鎖好門窗,以免猴子入侵。

(五) 寒假期間宿舍區公共區域仍會有工程進行。

(六) 提醒同學帶走貴重物品,留下的東西要收到櫥櫃內鎖好,以免物品遺失、損壞或髒污。宿服組對於寒假期間放置於寢室內之物品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。

 

 

宿服組公告   114.11.10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