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住退宿】115學年度大學部舊生(大學部115、116級除外)住宿及退宿申請
一、115學年度住宿申請
- 申請資格:限目前未住宿於本校學生宿舍,且115學年度有住宿需求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(即115學年度升大二學生)。
- 申請時間:自115年4月20日10時起至5月6日17時止。
- 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。請至宿舍服務組網頁「相關網站連結」,點選《通辦網》→「學生宿舍申請」辦理。通辦網網址: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ONAMS/
- 申請結果公告:115年5月11日14時公告於宿舍服務組官網,請自行查詢。
- 注意事項:
- 申請後即保留床位,請務必確認有住宿需求再行申請;如後續取消住宿,將依規定收取相關違約金(詳見「115學年度第1學期逾期退宿罰款標準」)。
- 逾期申請者,須於上班時間親至宿服組辦公室填寫紙本申請,且將收取行政手續費。
- 目前已住宿於本校學生宿舍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,若115學年度仍要續住,無須重新申請。
- 申請115學年度住宿者,如有暑期住宿需求,須另於暑宿申請期間提出申請,並依暑期住宿收費標準繳費。
- 未申請暑期住宿者,暫定可於115年9月1日起辦理入住(實際日期將依本115學年行事曆調整)。
二、115學年度退宿申請
- 申請對象:限目前住於本校學生宿舍,且115學年度不續住宿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(即115學年度升大二學生)。
- 申請時間:自115年4月20日10時起至5月6日17時止。
- 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。請至宿舍服務組網頁「相關網站連結」,點選《通辦網》→「學生宿舍申請」辦理。通辦網網址: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ONAMS/
- 逾時申請:逾期申請退宿者,須於上班時間親至宿服組辦公室填寫紙本申請,並將依規定收取相關違約金(詳見「115學年度第1學期逾期退宿罰款標準」)。
- 為利床位安排,未於期限內完成退宿申請者,將視同續住宿並安排床位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項:
- 延畢生(現為大四以上)115學年暫不開放住宿申請,如符合「優先保障」資格者,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4月30日前至宿服組登記(僑陸生免附證明),本組將視實際床位情形另行安排。
- 大二床位重新安排:因應H棟宿舍改建,大二床位須重新規劃。114學年度住在L棟之大一女生,將以「房間為單位」進行抽籤,並依結果分配至L棟(5–6樓)或A棟(115學年度第2學期搬移至H棟)。
- 因曾辦理休學,於115學年度仍為大二身分之學生(依學務系統判斷為準),請於住宿申請期間內另行來信通知承辦人,以利辦理床位保留作業,避免影響住宿權益。
- 清宿作業說明:本年度暑假將實施全面清宿,請所有住宿生務必於115年6月22日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流程(含清空寢室物品、至各服務站歸還寢室鑰匙及完成財產盤點)。逾時仍留置房間之物品將由清潔人員逕行清除,相關費用將由住宿保證金扣抵。
- 承辦人:宿服組戴小姐,電話(07)5252000轉2922。
- 聯絡專線:(07)5256005


學務處宿舍服務組 115.03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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