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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離校程序時,宿服單位會檢查那些事項?
曾經住過學校宿舍,但目前已經沒有住校之學生,宿服組會檢查以往的電費及住宿費是否繳交,如有欠繳之情形,必須先完成繳費才可辦理離校。
離校當下仍有住宿之學生,除了檢查電費及住宿費外,另需填寫住宿異動登記表及退宿流程單,以利電腦床位修訂及門禁系統更改,並將寢室個人物品清空後,歸還寢室鑰匙,無法立即清宿者,要先繳交200元押金,待退宿時再領回押金。
從來都沒有住過學校宿舍之學生,可直接由學務處校園組代辦宿服離校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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