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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寬討論室(114年1月開始啟用)

  1. 本場地僅供住宿學生、老師辦理會議研討或課業討論使用,嚴禁移作他用
  2. 採先申請先使用方式,須於借用系統登記,方可借用
  3. 嚴禁喧嘩吵鬧,並不得任意移動硬體設施。
  4. 此空間嚴禁飲食,避免造成設備損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