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復學生】114學年第2學期--復學生住宿申請
<申請注意事項>
- 申請資格:限114學年度第2學期【復學生】申請(需先完成復學手續)。非復學生申請則不予處理,也不再另行通知。
- 申請日期:115年2月2日下午 2:00 ~ 2月8日 24:00
一、請先完成復學手續後,再申請住宿,否則學務系統抓不到學籍檔也會無法登錄床位。
二、申請後將會安排床位,請確認住宿意願後再填寫表單,以免衍生相關住宿違約金。
三、床位預計於2月12日中午12時公告(若提早公告將不另行通知)。
四、已獲得床位分配之復學生得於115年2月14日(六)10時起辦理入住,並於115年6月22日前完成清宿。(不接受提早入住及延後清宿)。
五、床位分配:依空床位隨機分配,同學可勾選希望住宿的區域,但最終安排仍依宿服組考量現有空床進行分配。
六、入住前請先繳交住宿費,並持繳費收據至各服務站領取寢室鑰匙並完成門禁進出設定。
► 申請前請先參閱<國立中山大學學生住宿契約>、<國立中山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要點>
► 復學生住宿登記表:https://forms.gle/QaMtKL7esWgKRbyd6
▲ 宿舍服務組聯絡電話:分機2921(研究生)、2922(大學部) 或專線(07)525600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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