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換寢室 / 提前退宿
更換寢室說明:
1.提出具體說明:
例如:室友之間作息差異經溝通後無法調合、糾紛經協調後無法改善、室友生活習慣不良經反映及勸導後未見改善、宿舍硬體損壞影響住宿或在學學制需要等。
2.可申請調整住宿期間:
學期入住日起1週內、學期中電費清繳後1週內及寒、暑假期間;但住宿調整範圍以同一學制為原則。
學生宿舍換宿注意事項
- 換宿申請:
請於可申請期間親至宿舍服務中心人工紙本登記申請。
- 換宿流程:
1.已申請換宿同學請自行連結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確認已繳清電費,並完成原寢室內硬體設備清潔及環境整理。
2.同學得「先繳費後入住」,再至調整新床位所屬服務站開啟門禁系統進出權限;如逾繳費期限仍未繳納辦理入住,已分配新床位收回。
3.至分配新寢室所屬各服務站(翠亨、雨樹、武嶺)開啟宿舍門禁系統進出權限及領取寢室鑰匙,可搬遷至分配新床位。凡原床位逾時未搬離之留置物品,一律視同廢棄物予以清除。
提前退宿說明:
1.提前退宿條件:
(1)大學部新生"逾(超過)申請期間"或在"公告受理退宿期間之前"申請退宿同學。
(2)大學部1、2年級學生在"非公告可受理退宿期間"才申請退宿同學。
(3)升大學部3、4年級中籤、候補補上且"已回復意向確認"要住宿,開學前放棄或未住滿1學年申請退宿同學。
(4)升大學部3、4年級未中籤(無床位)及延畢同學,於後續"開放申請時紙本登記",開學前放棄或未住滿1學年(第1、2學期均含)申請退宿同學。
(5)寒、暑假申請「全期住宿」,逾(超過)可取消期間申請取消同學。
(6)寒、暑假申請「短期住宿」,已開單未入住或提前離開同學。
2.處理說明:
視個別情況不同,將協助依「學生宿舍管理辦法」相關規定辦理,並以當時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