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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替抽籤 / 私自轉讓

  為保障真正"有住宿需求"同學的權益,同意住宿的同學得視同"完成住宿契約",若於入住前造成違約事實,將依「學生宿舍管理要點」相關規定辦理,希望能減少"代抽"私自"轉讓"之現象,提高真正"有住宿需求"同學的住宿率。

  由於抽籤的床位數量不足,無法人人中籤,除部份"特殊身分"且於期限內繳交必要證明文件的同學,可依規定保障住宿外,針對一般身分的同學,宿舍服務組均以電腦程式處理做到公平、公開地分配(99年以前舊高雄市行政區以外的同學,因通勤就學不易,對住宿的需求都是一樣的)。

  而基於「使用者付費」原則,對於住宿需求較低但仍中籤的同學(如新學年度第1學期就出國交換,第2學期才會回校住宿等...),為減少閒置床位情形發生,請各位中籤的同學能在"回復住宿意向"之前,多替真正"有住宿需求"的同學想想,將床位提供給真正"有住宿需求"的同學,謝謝!

附記:為確保住宿申請(抽籤)公平原則,嚴禁頂替中籤後讓授床位如經查證屬實將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查辦

「學生宿舍管理要點」相關條款如次:

 

第二十九點 本校學生如有附表一違規記點表各款情事,經查證屬實,宿服組將進行違規記點,一學年內累計滿10點者,取消其下一學期住宿資格;一學年內累計滿15點者,須於三天內搬離宿舍且不予退費,並取消下二學期之住宿資格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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